1、將處在實驗室溫度下的實驗試品,放進同樣溫度的桌上型恒溫恒濕箱裏。實驗試品處於不包裝、不插電的提前準備應用情況,或有關標準另有要求。若有關標準規定,實驗試品可處在運作情況;
2、隨後使桌上型恒溫恒濕箱的溫度符合規定減溫速度降至要求的超低溫TA;
3、2個溫度分別曝露時間t1在於實驗試品的熱導率。按有關標準要求t1為3h、2h、1h、30?min或10?min。若有關標準沒有要求曝露時間,則覺得是3h;
4、桌上型恒溫恒濕箱溫度超過平穩之後,實驗試品曝露在超低溫標準下維持實驗要求的時間t1;
5、隨後將實驗溫度符合規定的提溫速度升至要求的高溫TB;
6、桌上型恒溫恒濕箱溫度超過平穩之後,實驗試品曝露在高溫標準下維持實驗要求的時間t1;
7、隨後將箱裏溫度符合規定的減溫速度減少到實驗室工作溫度值;
8、這一程序流程組成1個循環係統;
9、否則有關標準另有要求,實驗試品應承受2次持續循環係統;
10、桌上型恒溫恒濕箱的實驗有關標準應要求:
?a)在標準實驗期內所需開展的電氣設備和物理性能檢驗的新項目;
?b)是多少個循環係統後開展這種檢驗;
11、實驗試品從桌上型恒溫恒濕箱中取下前,應使其在實驗室工作溫度下超過溫度平穩;